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马雨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男,198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学历。2008年9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通用电气(中国)全球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中心总工程师;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三一重能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任三一重能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2022年8月至今,任三一重能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96,50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6.52%、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2.92%、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1.36%。李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男,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几何计量与测试专业,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95年3月,就职于湖南仪器仪表总厂(原湘西仪器仪表总厂),任计量员;1995年3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泵送事业部质保部,任检验员、总检科长;2016年6月至今,历任三一重能质量工程师、质保本部整机检验部部门经理、质保本部质量检验经理、高级质量工程师、高级质量经理,兼任三一北京智能电机有限公司代理质保部长;2020年9月至今,任三一重能监事。
截至目前,马雨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0.41%、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0.12%。马雨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1,909.49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意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41,909.49万元人民币,并且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3年原预计金额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发行票据、发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和进出口业务;二手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的收购、维修、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再生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及转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业化装备、建筑预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服务;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含防爆型)、电机、变压器、电气传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机电设备、主控、变桨、变流器控制柜及冰冷柜的生产和销售;石油钻采专业设备、智能装备、石油压裂成套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和销售;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及转让;技术、信息、认证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产业及园区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演出经纪;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491,179.30万元,净资产为8,343,152.4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883,753.40万元,净利润为494,806.4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重型工业装备及矿山机械、煤矿机械、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冶金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防爆电气及防爆柴油机的生产和销售;采购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办理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工程机械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95,326.90万元,净资产为1,010,377.4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553,671.60万元,净利润为166,907.4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风电发电齿轮箱、2.0兆瓦以上风电用变速箱及零部件、机械传动设备的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销售;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传动设备维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廖旭东先生担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90号2栋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金属制品批发;橡胶制品批发;橡胶制品零售;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电线、电缆批发;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仪器仪表批发;工具及手工设备出租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零售;电气设备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电工器材零售;环保设备批发;涂料批发;涂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通风设备销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灯具零售;箱、包零售;服装批发;电子产品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玩具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玻璃钢制品批发;陶瓷、玻璃器皿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品添加剂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花卉作物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塑料制品批发;宝石饰品批发;宝石饰品零售;专用设备修理;珍珠饰品批发;珍珠饰品零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人造首饰、饰品零售;玻璃钢材料批发;玻璃钢材料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汽车底盘、农用车、汽车及农用车零配件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提供服务,基建项目支出,受让关联人的资产,向关联人转让资产,采购关联人商品、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j9九游会。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关于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