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 一样的合法有效不一样的便捷高效

  新闻资讯     |      2024-05-10 12:11

  电子合同 一样的合法有效不一样的便捷高效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今日,电子合同已是常见,但对于传统企业而言,电子合同因使用形式复杂、保存困难等问题,使用程度仍远低于纸质版合同。此次受疫情影响,各地不得不推迟复工、减少线下活动,一时远程签订电子合同的需求迅速攀升,预计未来电子合同在合同订立形式中的占比会大幅提高。

  电子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包含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时间戳、存证保全和法律支持等服务,其法律效力和纸质合同同等,但与纸质合同不同的是,电子合同可全程在线发起、签署、归档和管理,无需打印,简单来说,电子合同是指参与方全程在线签署且具备和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认可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样承认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在符合条件或者是其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确认其真实性。

  除此以外,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认可证券基金业务使用电子合同,认可电子合同代替纸质文本。

  以上法律规定实际对电子合同的运用划定了很高的技术标准,目前电子数据的无痕修改技术已高度发达。那么一般企业如何在操作便捷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法律要求呢?

  在第三方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签署行为、是否篡改进行证明的情况下,法院认定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为了保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在司法阶段被认可,建议选择CA机构或者与CA机构合作的签约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签约服务完成电子签名,同时该等服务机构最好具有提供证明文件的能力。

  电子签名的可靠条件是可以约定的,为了保证约定的可靠条件有效性,应当注意采用不低于法定条件的签约方式来达成可靠条件的约定。例如首先通过面签纸质合同或者依据法定可靠条件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合同来完成之后对于双方使用电子签名可靠条件的约定。

  此外,为了提升业务效率的目的可能会存在可靠条件标准低于法定条件的情形。但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对待这种需求应当十分审慎,通常情况下不建议使用低于法定条件的可靠条件。

  不同签约平台对于使用电子签名的认证和验证手段不同,但是客观上这些认证材料或设备可能因被盗用或者持有人越权的行为导致企业电子签名被冒用或失去控制。

  因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应当将其等同于公章进行管理。

  因此,为了保证电子签名能够被有效监控,建议参照公章管理设置企业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监控用于进行认证的材料、信息,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信息以及用于验证的手机、U-Key等设备,加强关于非法使用企业电子签名的行为特征及法律责任(如可能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的员工培训。同时,可以与签约平台协商,设置合适的审批流程和专门的验证手段。

  此外,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或者可能已经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发现材料信息被盗或失去控制的时候,建议及时告知相关方事实以尽可能控制损失范围,避免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身份认证信息以及签约的电子合同本身的内容,可能会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重要数据。在使用签约平台的同时,比起传统只有两方的线下纸质合同签署,随着认证机构、签约平台等介入主体的增加,信息流转的环节也随之增加,从每多一个节点就多一分风险的角度也可以说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增加。所以,决定使用电子合同以及签约平台前也应当充分考虑到数据保护的问题,以免信息泄露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建议在建立内部数据保护制度的基础上,谨慎挑选具有相应数据保护能力的签约平台,就数据保护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同时根据实际业务涉及的数据重要程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电子合同存证方式,例如可以考虑本地保存电子合同,在签约平台上仅保存验证文件的方案。

  电子合同是对传统合同订立习惯的重大变革,可靠的电子合同在简化订立条件、体系化条理化保管与抗灭失风险上的确比纸质合同更有优势。我们相信,订立电子合同不仅是疫情时期的特殊之需,更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期待电子合同的技术发展更为完善、订立流程更为简便和可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