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起因贪玩游戏引发的悲剧12岁男孩持刀连杀3位至亲2020 年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特定的时间向未成年人提供 1 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为什么国家要颁布这样的条例?
因为网络游戏它不仅吞噬孩子的内心,还可能引发孩子犯罪, 2012 年 4 月 13 日 ,肖志从学校放假回到姑姑家,趁着姑姑外出练车,他便在家里偷偷上网玩游戏,还没玩多久就被九岁的表妹看到。 “你又上网,我要告诉妈妈”, 可表妹还没来得及给妈妈打电话,就命丧黄泉了,是肖志用水果刀给把她给刺死了,连站在旁边被吓得尖叫四岁表弟也没有放过。
肖志在杀害的表弟表妹后,还非常淡定的给姑姑打了个电话,让她早点回家做饭,姑姑怕孩子们挨饿就赶紧回家,才到家门口,肖志就拿着水果刀向姑姑捅来,虽然姑姑极力的挣扎,拼死抵抗,但是终究还是没有拼过这个残暴的少年,被他连捅 20 几刀,流血过多身亡。
案发之后他换掉自己染上了血的衣服,淡定的走出家门,好像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样,他为什么会这么冷漠?又为什么要这样残忍杀掉自己至亲的人?难道仅仅只是因为表妹告他的状导致他不能好好玩游戏吗?
在案发前一段时间,肖志在学校被老师评为 表现最差,全班缺点最多的学生,老师将他的姑姑叫到学校,把他在学校的表现全部都反馈给了姑姑,他本来成绩非常优异,还被评上“三好学生”,但现在他的成绩开始直线下滑,姑姑非常在意他的成绩,听到这些非常的生气,在公共场合就直接打了他一耳光。
姑姑知道他本来就很爱玩游戏,肯定是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才会导致成绩下降地那么厉害,姑姑便威胁他, 如果这个学期还考不进全班前 20 名,就把他送回老家, 本来被当众打了一耳光就已经让他觉得很丢脸,再加上姑姑这样的威胁,他对姑姑产生了极大的仇恨,内心极度不满,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回老家。
老家不仅没有网络,不能玩游戏,更让他不愿意回去的是因为他的家,肖志是一个单亲家庭,他在广州出生,但在他四岁的时候,父母就因为感情不和分开了,他是个男孩子,父亲怎么会把自己儿子拱手让人,因此父亲为了把肖志留在自己的身边,更怕他跟他母亲见面,就将肖志送回了湖南衡阳老家。
肖志小的时候因为经常看不到妈妈特别想妈妈,他父亲虽然知道孩子思念妈妈,但怕他去了妈妈那里,就再也不回来,所以一直不肯让他与妈妈见面,肖志看着表妹在姑姑姑父怀里撒娇,经常自言自语, “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而我就没有?”姑姑看着肖志很心疼,也知道肖志的爸爸,一个大男人照顾不好小孩。
姑姑就把肖志接到自己家,让他到衡阳县城读书,肖志成绩很不错还考上了县里贵族学校J9九游会官方网站,虽然平常在学校住宿,周末才回姑姑家,姑姑也会经常给他做好吃的,但终究不是自己的母亲,没办法弥补他缺失的母爱,性格内向的他把便把所有精神寄托都放到网络游戏上,仿佛只有在网络的世界他才能得到满足,渐渐地沉迷于网络世界。
所以在 2012 年 4 月 13 日 ,当表妹要向姑姑告状时,他想起姑姑之前为了玩游戏打骂过他还要送他回老家,他怕再次经历这样的事情,就拿起水果刀刺向了表妹,因为姑姑的打骂和管教他记恨姑姑,所以将姑姑也一并杀害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杀亲是 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事年龄是 14 周岁, 如果按照现行的 2020 年修正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肖志在案发时才 12 周岁而且是在 2012 年,如果 放到现在他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修正会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也是为了阻止更多青少年犯罪。
肖志会走上这条歧途,网络游戏肯定有必然的联系,但更多的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家庭和他童年的生活经历,在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父亲的,让他基本见不到母亲,从小缺乏母爱,父亲又不管他,导致他性格冷漠,对待亲情淡然,又经常住在学校,跟家人也缺少沟通,不懂得怎么抒发自己的内心的情感,只能全部寄托网络世界。
大多数的青少年会沉迷网络游戏,也是因为跟父母缺少交流与沟通,把游戏 当作 精神寄托,如果肖志的父亲能多给他一些关心与交流,不要只是一味的阻止他与母亲相见,也许他也不会沉迷于网络世界无法自拔,聪明成绩又优异的他应该会有一个更好的人生。